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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环氧丙烷加工贸易出口遭禁止
2008-01-09 13:32 来源:转载自化工网    进入论坛

  为了优化中国出口商品结构,抑制低附加值、低技术含量产品出口,推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实现外贸增长方式的转变,商务部、海关总署于发布了2007年第110号公告,公布了新一批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共计589个10位海关编码商品。 
   
  该目录主要涉及动物产品、植物产品、动植物油脂、食品、饮料、矿产品、化学产品、塑料及其制品、钢铁及制品、铝制品。其中作为聚氨酯行业里重要的基础原料--环氧丙烷也位列其中。还有一些含濒危动植物成分的制品也列入禁止类,包括:皮革制品、动物毛及其织物、鞋靴类、首饰制品、眼镜、钟表、杂项制品。 
  
  此次禁止类商品目录调整重点在于优化出口商品结构,并在过渡期等方面做了妥善安排。总体上看,对促使企业向更高技术含量、更大增值环节发展,推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实现加工贸易持续健康发展将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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