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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起公共场所 阻燃制品须达标
2008-07-04 08:35 来源:转载自化工网    进入论坛   点此收藏

  按照公安部消防局的要求,从今年7月1日起,新建改建的公共场所必须采用带有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标识的阻燃制品和组件,生产企业也必须首先通过认证才能生产标识产品。截至6月24日,全国获得阻燃制品标识使用证书的企业只有57家。 
                                      
  公安部消防局阻燃制品标识信息中心伍萍告诉记者,强制性国家标准GB20286-2006已于2007年3月1日正式实施。今后凡是不符合要求的公共场所,消防验收或者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一律不予通过。这是公安部消防局为了进一步减少公共场所的恶性火灾,采用先进的技术手段从源头上避免火灾事故发生的重要措施之一。该标准覆盖了建筑制品、织物、塑料/橡胶、泡沫塑料、家具及组件和电线电缆六大类,涉及数千个品种。按照要求,今后公共场所所采用的阻燃制品和组件须由通过公安部消防局指定的检验机构的检验,并取得阻燃制品标识使用权的企业来提供。目前全国各类阻燃材料和制品生产企业多达数千家,但从目前情况看,提出阻燃制品标识认证申请的企业总共有158家约200个产品,而已经获得阻燃制品标识使用证书的企业只有57家,而且多以大企业为主,产品以建筑制品和电线电缆类居多。中小企业对这一要求了解不多,一些企业仍持观望态度。 
                                      
  对此,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副所长卢国建表示,新的国家标准对材料的热释放速率、产烟量和烟气毒性等指标都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对部分企业来讲,这将对他们原有的生产工艺产生一定影响。企业只有在材料的选择、阻燃剂的选择和材料的配方设计等方面做相应调整,采用更先进的材料和技术,才能满足新标准的要求。这无疑会增加企业的生产成本,但公共场所的阻燃是大势所趋,企业对此要有清醒的认识。 
                                      
  卢国建还强调,从7月1号起,公安部消防局将对重点地区和重点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尽管检查的是公共场所,但针对的却是上述六大阻燃制品和组件的生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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